靖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南,怀化市南部,湘黔桂交界地区。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边缘,雪峰山脉西南端,沅水上游之渠江流域。地跨北纬26度15′25″至26度47′35″,东径109度16′4″至109度56′36″。北连会同,东接绥宁,南抵通道,西与贵州省黎平、锦屏、天柱县毗邻。县城渠阳镇,距会同县城39公里;距绥宁县城78公里;距通道县城85公里;距黎平县城87公里;距锦屏县城79公里;距天柱县城111公里;距怀化市129公里;距湖南省会长沙511公里,距首都北京2022公里。靖州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严寒酷暑时间短。境内山多田少,俗称”三分水田七分山”。全县有林地面积165万亩,森林覆盖率73.9%,活立木蓄积量1000万立方米。主要乔木树种有银杏、山腊梅、香果树、楠木、杜仲等,属省级重点保护的有南方红豆杉、红花木莲等11种。观赏树种有月月桂、四方竹等。得天独厚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使靖州成为著名的果乡,猕猴桃、血橙、木洞杨梅等果类珍品闻名避迩。核桃、板粟、五倍子、香菇、木耳、茯苓、天麻、玉兰片等林药产品,誉满省内外。特别是木桐杨梅和八龙油板粟,更是闻名于世。靖州因此而获得了”杨梅之乡”、”板粟之乡”的美誉。靖州蜜饯则是特有的农副土特产与苗侗人民灵巧手工艺的完美结合。独具特色的地质构造,孕育着丰富的地下矿藏,已探明的有煤、铁、铜、锰、硫磺、金、钨、铝等数十种珍稀矿产。